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61739號暨臺教師(三)字第1050060287號函辦理。 二、結合各校教師進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三階認證之需求,請貴校鼓勵今年參與進階認證之教師踴躍參與教育部教學檔案甄選;並鼓勵貴校教學輔導教師及參與該認證之教師踴躍參與教育部教學觀察甄選。 三、各校參加初選之作品請依附件規定,於105年7月31日前送至教育處教專中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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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教育部「104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觀察甄選計畫」暨「104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檔案甄選計畫」辦法張貼者:2016年5月6日 凌晨3:09新竹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 已更新 2016年5月6日 下午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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