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以下簡稱教專評鑑)是否會停辦? A1:1.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推動,培養教師具備核心素養的教學能力,須更積極培育每位教師具備提升教學品質的教學實踐與省思能力,例如:再提升學校行政人員及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的教學領導能力,以有效運作專業學習社群;深化教學觀察三部曲的專業回饋知能,為此,教專評鑑不會停辦,而是以更積極的「轉型」發展教專評鑑的下一階段。 2.教專評鑑係以省思為策略,以專業發展為目的,10年來已發揮顯著影響,例如:(1)協助教師打開教室,實施專業的教學觀察三部曲;(2)協助教師以教學檔案系統性整理師生互動與教學歷程資料,尤其是教學觀察與專業學習社群對話資料之整理;(3)協助教師於專業學習社群運作中,整合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包括教學觀察與教學檔案資料等,進行同儕專業對話,達成省思與改進教學的目的。 3.綜上,教專評鑑下一階段的「轉型」係指依據教專評鑑的現況,保留優點,檢討缺失,改進現況,強化專業回饋,並輔以協作概念,整合本部專業成長計劃資源之策略,尋找更擴大的支持,期達成每位教師都基於學生學習之需求,實踐專業發展。 Q2:目前擬教專評鑑計畫名稱稱修正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暫定),為什麼? A2:1.教專評鑑希冀藉由教學現場積極主動教師之互信基礎,進行同儕專業對話,追求專業共好的氛圍,因此辦理目的是為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爰與教師成績考核及不適任教師處理脫鉤。 2.以國際發展趨勢而言,根據OECD於2013年所作「教學與學習之國際調查〈TALIS 2013〉」的調查報告結果,以及將於2018年進行下一梯次國際性問卷內容為例,國際趨勢均不再強調以評鑑決定教師的留任與否,而是強調聚焦於師與生互動的教學歷程,及其教師專案發展與學生學習表現的相關性,由此可見國際的發展趨勢是以學生的學習權為前提,強調以省思策略檢視教學專業,從而建立教師的專業自主權。 3.本部為強調省思後的專業成長,均能回到教室實踐,因此擬將「評鑑計畫」修正為「實踐方案」,依據教專評鑑10年來的實證成果,所發展出共認的規準內容架構,含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專業精進與責任計三層面,未來據此基礎持續深化落實省思與專業發展的循環歷程。 Q3:106學年度建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會如何配合轉型? A3:1.目前部裡在通盤檢視已推動多年的政策和相關計畫,包含對初任教師的協助方案、教學精進計畫等,正在研議從明(106)年8月新學期開始,建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希望更貼近現場教師專業成長需求,當然,已推動十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當然也不會缺席。 2.目前預估教專評鑑轉型的原則及重點如下: (1)依據六項原則:A.專業深化、B.自願、C.簡要、D.專業發展、E.整合、F.107課綱,進行計畫內容改革,再據以修正實施要點,俾於106學年度實施。 (2)目前預估轉型的內容將可能包括:A.計畫名稱及人才名稱的修正、 B.行政類與專業類(含省思與專業回饋)表件的簡化、C.鬆綁人才培訓與認證的人數限制、D.鬆綁專業社群申辦條件、E.加強數位服務措施,協助資料分析,據以落實專業成長等五項。 3.未來實踐方案仍將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為目的。以人才培育為例:已具雛型的各類專業人才(初階評鑑人員、進階評鑑人員與教學輔導教師)的培育與認證制度,因疏於搭配校內的實踐服務,而流於形式化的研習規定與認證資料堆積,失去原先所設計嚴謹程序(研習→實作→認證→服務→增能)的專業內涵與專業成長的實質成效。因此,檢討修正各類專業人才培育認證制度作業,期所培育人才能於教學現場實踐服務並受專業信服。 4.未來將擴大辦理對象,讓實習教師、初任教師、新進教師及自願成長之教師均參加本方案,並接受教學輔導措施,並讓表現優秀的教學輔導教師到師資培育單位擔任業師。期以實踐方案強化教師基於學生學習需求之專業發展,進而改變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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