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與旨揭計畫甄選之社群說明: (一)各校於103或104學年度於教專網申請之教專社群(且105學年度需申辦教專計畫)。 (二)104學年度申請教專中心發展社群獎勵金之社群(名單詳如附件),為本(105)年度教專中心推動主軸,為積極展現本市教師專業自主、協同發展社群之特色,請主動爭取參與本次甄選的機會。 二、各校參選資料請於本(105)年7月31日前提交本市教專中心,俾利審查後推薦參加教育部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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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105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社群甄選計畫」,詳如附件!張貼者:2016年5月31日 晚上11:36新竹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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