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業務‎ > ‎

教專中心簡介

一、依據:為積極擴大深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參與,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鼓勵縣市政府以任務編組成立「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教專中心)。

二、目的:

(一)強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運作系統,提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效益。

(二)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資料分析與運用,發展契合學生學習與教師專業需求的專業發展模式。

(三)建立專業發展評鑑、輔導與領導專業人才之培訓與認證機制。

(四)完善縣市政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輔導網絡。

三、任務:

(一)主要任務

1.      健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落實實施要點第五點有關評鑑實施、專業成長與人才培訓等事項。

2.      配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會之運作,協助審核各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計畫,備查學校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及專業發展計畫。

3.      分析學校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及專業發展計畫,歸納研擬縣市教師專業成長計畫,辦理專業成長活動,並追蹤其成效。

4.      強化評鑑、輔導與領導之專業人才培訓,及配合本縣精進教學品質計畫,協助辦理專業學習社群研習。

5.      組織並運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地方輔導群。

6.      整合輔導委員、輔導員與輔導夥伴之輔導紀錄,並進行分析,據以調整諮詢輔導任務及工作重點,提升其效益。

7.      進行成效檢討,提交成果報告至推動會,內含:

(1)    各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計畫。

(2)    工作成果(彙整推動會之會議紀錄、縣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資料結果彙整及分析、地方輔導群運作、輔導紀錄分析與因應策略、縣市教師專業成長計畫之規劃與辦理、行政研習)。

(3)    經費執行情形。

(4)    後續工作重點規劃。

8.      辦理經費執行與核銷。

9.      其他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與辦理相關之工作。

(二)任務分工

工作項目

具體任務

備註




綜合規劃

1.      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會,每年約4次。

2.      協助審核各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計畫,備查學校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及專業發展計畫。

3.      分析全縣學校專業發展評鑑成果報告及專業發展計畫,了解教師教學特色,歸納專業成長需求,規劃辦理整體性、分眾式教師專業成長活動(6-7月)。

4.      彙整各項工作進度並定期管考。

5.      經費編列執行及核銷。

6.      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卓有成效之相關人員敘獎。

7.      其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關工作。

 




諮詢輔導

 

1.      整合輔導委員、輔導夥伴、中央輔導群、地方輔導群及各項輔導資源,建立完整之教專評鑑輔導網絡,統籌規劃各項諮詢輔導事宜,並辦理輔導工作推動成效之檢核。

2.      組織地方輔導群執行各項諮詢輔導工作之推動事宜。

3.      規劃及適時或定期辦理輔導網絡相關工作會議(含縣市輔導工作會議、輔導群工作會議等)。

4.      辦理地方輔導群、輔導夥伴之培訓及在職進修。(7-8月)。

5.      辦理國教輔導團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基本知能研習,逐步整合教師專業成長輔導相關資源(7-8月)。

6.      督促及協助學校完成教專評鑑相關資料庫之建置及維護,並落實學校評鑑及輔導歷程之紀錄與登錄。

 



培訓認可

 

1.      登錄參與初階評鑑人員研習、校長主任行政研習、推動會暨教專中心人員評鑑知能暨行政研習、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知能研習等之資料並維護。

2.      依據教育部提供之課程與講師名單,辦理校長主任行政研習、推動會暨教專中心人員評鑑知能暨行政研習、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知能研習、及初階評鑑人員培訓(含研習、實作、認證、發證、回流)。

3.      辦理典範學校、專業學習社群及教學檔案優秀案例甄選及推薦。

 


子網頁 (1): 聯絡方式